《澠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澠池縣農田水利設施工程管護辦法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制定《管護辦法》的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fā)〔2019〕50號),都對農田水利設施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建好高標準農田基礎上,維護好農田水利設施正常運行,確保長久發(fā)揮效益,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糧食增產、農業(yè)增效、農民增收。2021年4月,中央媒體曝光了我省周口市鹿邑縣農田水利設施管護不到位、不能使用等突出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分別作出了重要批示。2021年8月1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加強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工作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21〕4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筑牢基礎、落實人員、保證經費、創(chuàng)新方式、壓實責任五個方面,對加強我省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工作,進一步提升運行質量和使用效益,提出了指導意見。
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十二五以來我縣實施農田水利項目18.4萬畝,由于重建輕管、管理經費短缺等問題致使部分工程閑置、管道老化損壞、利用率低,水利工程不能用、不管用、不好用問題尤為突出。依據《關于印發(fā)三門峽市高標準農田工程實施建后管護暫行辦法的通知》(三農田領辦(2020)1號)文件精神,按照 誰使用、誰管護、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建立健全農田水利設施管護機制,明確管護主體,壓實管護責任,做到管護有人員、有資金、有監(jiān)督,實現農田水利設施管護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長效化的管護機制。我們制定了《澠池縣農田水利設施工程管護辦法》,共有六章二十一條內容。
二、主要內容和重要舉措
?。ㄒ唬┲喂茏o基礎。前移管護關口,明晰管護主體,規(guī)范管護標準。本辦法第一章第二條、第三條、對工程管護內容、標準進行了明確。
?。ǘ┞鋵嵐茏o人員。實行井長制,設立管護員,確定維修員。本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三章第九條、第十條,強化鄉(xiāng)鎮(zhèn)屬地責任,落實村級組織管護責任。
(三)保證管護經費。強化財政保障,合理收取水費,拓寬籌資渠道,嚴格資金管理。本辦法第四章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對管護資金籌措情況進行了落實。
?。ㄋ模簩嵐茏o責任。明確政府主責,厘清部門職責,強化村級責任。本辦法第二章第四條、第五條、對相關行業(yè)部門的職責作了明確要求。
(五)考核、獎懲。本辦法第六章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縣農業(yè)農村部門對各鄉(xiāng)(鎮(zhèn))的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工作開展年度考評,考評結果做為撥付補貼的重要依據;對責任落實較好、工作成效顯著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通報表揚;對管護責任不落實,農田水利設施損毀、造成負面影響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問責。
三、相關解釋
一是建立完善管護經費分類保障機制。依據《關于印發(fā)三門峽市高標準農田工程實施建后管護暫行辦法的通知》(三農田領辦(2020)1號)文件精神,第五章第十六條規(guī)定,擬請縣政府以20元/畝的標準將農田水利設施管護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顚S?。
二是實施財政補助+水費收入+N籌資模式??h財政依據農業(yè)基礎設施專項審計結果以每畝20元的標準將農田水利設施管護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顚S谩F渲?0%由縣財政直接劃撥至鄉(xiāng)鎮(zhèn)專戶統(tǒng)籌使用。剩余的50%作為縣級農田水利設施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損毀修繕、管理經費、考評獎補等。鄉(xiāng)鎮(zhèn)政府要通過財政補貼、水費收入和社會資本融入等模式,建立管護基金池。管護資金主要用于農田水利設施的日常維修、購置簡易維修工具和運行監(jiān)測設備、推進管護信息化建設,支付管護人員補助等。資金使用情況每年要定期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三是落實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主體責任。明確鄉(xiāng)(鎮(zhèn))政府要對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做好日常監(jiān)督評價,設置專門管理機構,明確專人,加強培訓,維修損壞設施等,實行一長兩員(井長由村支書兼任、管護員、維修員)的農田水利長效管護機制。
四、推動政策落實
積極開展宣傳活動,普及管護政策和常識,增強管護責任意識,營造良好氛圍。嚴格監(jiān)督考評。要開展管護工作年度考評,確保各項責任落實到位。